烟草在线据《人民网》报道 历时多年、数易其稿的《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于2010年9月1日开始实施,但实施一年多来,执行难的问题屡被提及。
1月9日上午,各代表团分组审议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控烟成为最热焦点。
今年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拟继续修正控制吸烟条例。“大部分消费场所仍大量存在执法不严、虚报控烟数据的情况。”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庆强1月9日透露,控烟条例修正的工作很快会推进,预计在春节后就会开展讨论会。条例修改的核心在于加执法力度,现在有一个大家都比较认可的意见,就是不再设立“倡导期”,直接对违规者和执法不力的企业进行罚款。
现状
控烟条例实施一年多 处罚不足10例
据了解,一年多来,广州市职能部门共检查各类公共场所12万多场次,发出整改通知书4000多宗,仅依法对1名个人和5家企业实施处罚,累计罚款26550元。控烟效果并不明显。
1月9日的分组讨论会上,周庆强介绍说,广州市实施控烟条例以来,烟民们基本有了控烟意识,在规定控烟范围的公共场所基本上都有做到控烟。不过,大部分消费场所仍大量存在执法不严、虚报控烟数据的情况。
他认为,之所以存在不少执法不严的情况,和目前的控烟管理制度有关。“现在把执法主体都交给单位和企业自己,让自己管自己,是很难奏效的。”
“控烟不能一阵风就过去,而是要让大家怎么形成一种习惯。”在番禺区分组讨论时,人大代表韩广德说,在香港、国外,谁都知道哪些场所不能抽烟,哪个红线是不能突破的,“想抽烟的人跑到外面去抽烟,谁也没有想过到房间哪个角落去抽烟。自觉习惯的形成实际上是通过执法,既然有了法,希望强制性去执行。”
“中国不缺乏制度,缺乏的是执行。”韩广德说,这次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到今年将加强监督的刚性和实效,“比立法还实在、还有用”。
自称“抽了20多年烟”的人大代表邹燕平则是现身说法。在荔湾区分组讨论上,他表示,他已经戒了三四个月的烟,“昨晚做梦还梦见自己在抽烟”、“戒烟不管做什么事,最关键靠自己的意志,这个法规立得好,估计自己可以戒得下去。”
症结
控烟执法主体太多易造成互“踢皮球”
广州市人大代表,即将卸任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吴树坚建议,今后人大立法要多考虑一下可操作性,尤其是要落实好执法主体。假如执法主体太多,就有可能产生多个执法主体互相推诿的情况。“我觉得最好是确定一个主要的立法主体,这样责任到单位、责任到人,效果会更好一些。”
吴树坚的发言引发不少代表的共鸣。有代表提出,控烟条例就是一个现成的例子,谁都不愿意干,结果搞了12个方面的执法主体。
“对,我在人大常委会上也听到不少代表有这方面的反映。”吴树坚说,“今年张桂芳主任在报告中也提到修改完善控烟条例,是不是有可能会在这方面有所改动?希望今后立法的执法主体都要少而精,让你推不掉,否则一部好的法规就是落实不了。”
广州市人大法工委主任陈小清1月9日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就明确表示,控烟条例今年的修改不会减少执法主体。“控烟条例是个很特殊的情况。”陈小清说,“现在是个两难,交到哪个部门都没有专门的队伍去作控烟的执法,这些部门自己的任务都很重。”陈小清说,当时控烟条例规定了十多个和执法主体,主要是从执法资源整合的角度去考虑,分散执法比集中到一个部门执法更现实,更有利于执行到位。“你说交给哪一个部门呢?爱卫办?卫生局?哪个部门都没有足够的力量,那更加落实不了了。”陈小清还表示,目前只有控烟条例存在多个执法主体的现象,广州市其他地方法规没有这个问题。
争议
办公室禁烟该不该一刀切?
“立法要注重实事求是,办公室搞“一刀切”禁烟不合理,至少应该设立过渡期。”1月9日上午,各代表团分组审议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很多代表谈起了广州控烟条例的立法效果问题。在荔湾区代表团,荔湾区委书记周亚伟认为,办公室搞“一刀切”禁烟不合实际,一个人的办公室不让抽烟没道理,“实际上现在很多人在办公室抽烟,只是没有被抓到而已”。
周亚伟说,现在抽烟群体感觉都受到了歧视,“办公室不让抽烟,我个人的办公室也不行,那我去哪里抽呢?躲在洗手间吗?而且很多时候抽烟都是一个习惯性动作,晚上在办公室看文件的时候,就会习惯性地想抽烟。”
周亚伟认为,立法也要实事求是,办公室“一刀切”的禁烟做法不合理,“至少要有一个过渡期,在公共场所禁烟没问题,但办公室禁烟可以设立几年的过渡期。一下子都限死,反而取不到好的效果。”周亚伟坦言,控烟条例出台以后,实际上还是有很多人在办公室抽烟,只是没有被抓到而已。
周亚伟说,制定法规关键是要落地,有些法律可能参与的专家比较多,更多是从理论上去研究制定,导致有些条款可操作性不强。
“禁烟主要是防止抽烟的人危害别人,几个人的办公室禁烟是必要的,但个人办公室也禁烟,没什么道理。”广州市人大代表王跃林说。
广州市人大代表刘尚斯认为,立法的时候要考虑的周密一些,严谨一些,控烟一下子限得很死,没有一个缓冲期,操作起来就会有问题。
建议
设立独立管理部门和执法队伍
周庆强认为,要进一步改善不少地方尤其是消费场合的控烟执法不力的现象,一定要从加强执法力度上抓起。
他建议,接下来可以将控烟管理部门专门从广州市爱卫办独立出来,改变现在管理人力不够的问题。如果能够专门独立的设立一个30人编制左右的控烟专职管理部门,将大大改善现在“兼职”管理带来的管理乏力问题。另外一个很关键的措施是需要建立一支独立的控烟执法队伍,每天常态化督查。在他看来,如果广州有一支100人的专职控烟执法队伍,每天分赴各个场所常态化监督,那么全市的控烟效果会大大改善。
改善控烟执法不力的另一个措施就是加强罚款力度,通常口头教育只能对一些自觉的老百姓起作用。消费性场所为了自己的商业利益往往是应付式上报虚假数据,这类情况必须严罚才能更奏效。
根据《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显示,在禁止吸烟场所或者区域内吸烟或者携带燃着的卷烟、雪茄烟、烟斗,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的罚款;禁止吸烟场所和限制吸烟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未建立禁止吸烟或者限制吸烟的管理制度,拒不改正的,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周庆强透露,今年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拟安排审议7件法规案,其中就是包括继续修正控制吸烟条例。此次调整将在操作性和执行效果等方面进行调整。条例修正的工作很快会推进,预计在春节后就会开展讨论会。条例修改的核心在于加执法力度,现在有一个大家都比较认可的意见,就是不再设立“倡导期”,直接对违规者和执法不力的企业进行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