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南宁日报》报道 将于2014年7月1日起实施的广西《南宁市控制吸烟规定》(以下简称《控烟规定》)可谓南宁“史上最严”的控烟规定。与20年前第一部控烟法规相比,新控烟令有何亮点?26日下午,记者请来南宁市卫生局和法制办有关负责人进行解读。
特点一:从一个部门管到多个部门管
市卫生局局长汤晓斌介绍说,1995年,市政府发布《南宁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首次以立法的形式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但由于社会公众认识、执法力量等方面的不足,效果不明显。过去,只有卫生部门管理控烟工作,经历种种酸甜苦辣,也受到很多约束。因为执法力量和手段的欠缺,导致出现“有规定难执行”的尴尬局面。
事隔近20年后,南宁市重新修订后的《控烟规定》在第五条中,以列举方式明确卫生、教育、人社、公安、民政、交通、工商、食药、文化、科技、体育等行政管理部门分工负责的职责,并授予其对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这些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管辖范围内,可发出直接定额罚款通知书。
特点二:禁烟场所分类划定更为人性化
市法制办副主任侯康顺说,根据《烟草控制框架公约》防止接触烟草烟雾准则关于“所有人都应受到保护,以免接触烟草烟雾。所有室内工作场所和室内公共场所都应是无烟的”要求,《控烟规定》对禁止吸烟场所的确定主要从以下3个方面考虑:第一,保护不吸烟者免受烟草烟雾危害;第二,照顾吸烟者的生活习惯,允许他们在尽可能减少对不吸烟者造成烟草烟雾危害的前提下,有尊严地吸烟,并促使他们不断改变吸烟的不良习惯;第三,最大限度地实现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可行性。
在此基础上,按照对不同群体提供不同保护、对不同场合实施不同的控制标准,并充分考虑南宁市目前各类公共场所实行禁止吸烟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控烟规定》将禁止吸烟场所细分为三类:第一类,室内室外全面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第二类,室内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第三类,禁止吸烟的室内工作场所。三类场所的细分和划定体现出了更多的人性化。
特点三:明确公共场所经营者和管理者职责
在餐馆发现有客人吸烟,店老板是不是应该上前劝阻和制止?除此以外,店老板还需要做什么?侯康顺介绍说,为了充分发挥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在控制吸烟工作中的作用,《控烟规定》将经营者、管理者作为该场所控制吸烟工作的责任人,并具体规定他们应当履行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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