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南通网报道 “同志,公共场所请不要吸烟。”“我抽我的烟,关你啥事?”2月25日,记者走进江苏如东县某机关电梯里,只见烟雾缭绕,3人嘴里叼着香烟,有人规劝,反遭白眼。
2013年12月1日,《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正式施行,条例规定在公务和大型公共活动中不吸烟、不备烟,在学校、医院、机关事业单位室内会议室等9类特定场所内吸烟的人处以20元至50元处罚;单位未进行劝止的,也将被处以1000元至10000元处罚。但在公共场合,仍有不少人肆无忌惮地抽烟。
公共场所吸烟屡见不鲜
23日晚,如东县中医院住院部走廊上,一名患者家属正面对着禁烟标志猛抽,医护人员擦肩而过,没有人制止。
记者在人民医院的新大楼内看到,四边的墙壁都有张贴禁烟标语,人来人往的大厅干净整洁,没人吸烟。县中医院大厅也张贴了不少禁烟标语,吸烟者难觅。而住院部走廊上,时而可见有人过起了烟瘾。
会议曾经是“烟友会”,如今,如东县委县政府的会议没了烟雾,主要领导带头禁烟。但一些单位的小型会议,不乏吸烟者。 1个多小时的会,少数人一根接着一根抽,会场工作人员看到抽烟者,不但没有制止,还送去烟灰缸。
南通汽运集团如东客运站每天人流量1万多人,记者看到,每个售票窗口和检票口张贴了禁烟标语,在候车大厅北侧有“吸烟室”,每当看到乘客掏烟,立即就有站务员前来,把他带到吸烟室。
但在人来人往的浴室休息厅,吸烟者就很多了。记者暗访几家浴室,甚至连擦背的师傅和服务员,也是烟不离嘴。老板说,客人是上帝,想抽就让他们抽,制止了会得罪他们,就不来洗澡了。
“烟雾缭绕”事出有因
如东公共场所禁烟不力,主要是没人来“管闲事”。《江苏省爱国卫生条例》对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职责有明确规定,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门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区域有监督管理与执法权。为此,记者找到这些行政部门,询问施行情况。得到的答复是,暂时没有收到县爱卫会发来的实行通知,不知道在新规下如何落实禁烟工作。县公安消防大队对新条例有所了解,但队员表示,由于吸烟人员流动性大、警力不足等原因,新条例施行以来,还没有完全开展工作。“公共场所禁烟工作,确实还没有专门部署,相关部门的监督职能还没有履行,近期将召开专题会议,把监管职能落实分解到各个职能部门,让他们各尽其职。 ”如东县爱卫会姓张的工作人员坦言,县爱卫会已经投入5000多元,用于印发禁烟宣传册,发到各乡镇和县级机关部门。他说,负责监管的相关部门大多没有行政执法权,对吸烟的违规者只好劝阻,罚款也只能靠自觉。
烟草烟雾控制须给力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健康,公民应当自觉不在公共场所吸烟。 ”吸烟的害处很多,它不但吞噬吸烟者的健康和生命,二手烟污染空气,他人呼入体内,对身体造成的危害比吸烟者更大。
彻底控制公共场所的烟草烟雾危害,有识之士呼吁,地方政府应赶紧出台实施办法、考核和奖惩细则,使禁烟工作形成有法可依、全民监督的社会氛围;加强宣传教育,让吸烟者自觉认清吸烟的危害;鼓励公民举报,让闯红灯的违规吸烟者及时得到查处。只有从严执法,坚持自律、他律相结合,公共场所才能告别“烟雾缭绕”。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