亟待立法禁烟扭转国际形象
1月5日至26日举行的“全国无烟环境立法研讨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研究员黄金荣介绍,我国于2005年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加入《烟草控制框架公约》,2006年1月9日公约正式在我国生效。按《公约》要求,我国应在2011年1月9日实现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但七年过去了,这个承诺已经“完全破产”。“至今我国的控烟工作没得到国际社会认可”,黄金荣说,“这种状况必须通过制定全国性禁烟立法予以改变。”
缺上位法支撑地方禁烟“执法难”
事实上从1993年至今,我国有近半数的地级以上城市先后制定了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地方性法规,但专家们指出,绝大部分地方的禁烟法规,并没有严格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同时因缺乏上位法支撑,地方法规在执法力量和违反法律后处罚方面含混不清,导致目前绝大部分城市的禁烟立法都存在“执法难”的问题。
中华预防医学会会长、中国工程院院士王陇德曾多次提出,中国有一个非常特殊现象,大量领导干部在公共场所吸烟,王陇德希望,今年全国两会前后,联系更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向中央建议,“在今年深化政治局意见中明确一条,禁止干部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活动中吸烟。”
公共场所禁烟待高层决心
联名倡议书是此次研讨会的成果
我国烟民逾3亿,另有约7.4亿不吸烟人群遭受二手烟危害;每年因吸烟相关疾病导致死亡人数超过100万。中国疾控中心等组织的多次民意调查也表明,绝大部分公众,包括很大一部分吸烟者,都对公共场所禁烟立法持支持态度;“控烟”写入国家“十二五”规划已近两年。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说,“在控烟问题上,要靠高层决心”,能否尽快制定《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法》,将成考验政府控烟意志的试金石。
■ 个案
控烟立法拟纳入北京今年立法计划
北京市肿瘤防治研究办公室最近的监测数据显示,近10年来,北京市肺癌发病率增长了56%。全市每年新发癌症患者中有1/5为肺癌患者。北京肿瘤医院胸外科主任医师杨跃介绍,影响肺癌发病的首要危险因素是吸烟,90%以上的肺癌是主动吸烟或被动吸“二手烟”所致。
在卫生部门、专家学者和人大代表持续呼吁下,2011年,《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成为市人大常委会首个开展法规预案研究的条例。2012年3月,《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专家建议稿)正式对外公布并征求意见,拟规定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全面禁烟,公民在禁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的,或将面临50元至200元的罚款。今年年初,来自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的消息,作为法规预案研究的案例,《北京市控烟条例》拟列入今年的立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