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天津市群众身体健康,控制烟草危害,今年天津市颁布实施了《天津市控制吸烟条例》,《条例》自5月31日实施以来,通过天津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和各区县健康促进委员会的积极努力,通过广泛宣传和动员,无烟社会氛围初步形成。
近期,围绕着全国第九届大学生运动会和夏季达沃斯论坛在天津市举行,为有效减少公共场所非法吸烟行为、推动《条例》实施,打造“无烟大运会”、“无烟达沃斯”,天津市卫生局组织设计制作了“无烟大运”海报、“无烟大运”倡议书、双语版“无烟达沃斯”论坛倡议书等宣传材料,在天津市承办大运会的比赛场馆、达沃斯论坛举办的场馆以及相关住宿区、餐厅、会议室、休息室等场所进行发放张贴,共张贴海报800张,发放倡议书2400张。“无烟大运会”和“无烟达沃斯”的倡议活动得到了天津市媒体的大力报道,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同时制作发放了《2012年控烟宣传光盘》1000张,在天津市各区县街道社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级各类医院、办公写字楼等处进行播放,深入推进了公众对《条例》的理解和执行情况。
针对餐厅、网吧、歌舞厅等重点场所控烟力度不足的问题,天津市健促委具有控烟监督执法职责的各成员单位,加强了对本系统重点场所的督导检查,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加大控烟处罚力度,对于未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单位、单位法人或个人按照《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截至9月5日,天津市共接到控烟举报投诉电话88个,进行现场处置78次,常规检查公共场所、单位法人及个人19600次,发放整改通知文书242次,口头责令整改5746次,行政处罚个人2次,单位及单位法人各1次,罚款金额5900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2年7月13日,由公安系统执法单位对在红桥区万隆商城内吸烟的违法行为人张某某行政拘留2天,并依据《条例》规定予以罚款200元;
二、2012年8月13日,由公安系统执法单位对在红桥区万隆商城内吸烟的违法行为人刘某某行政拘留2天,并依据《条例》规定予以罚款200元;
三、2012年8月30日,由公安系统执法单位对滨海新区塘沽易时代网吧进行控烟检查时,发现存在未建立禁止吸烟管理制度、未设置禁止吸烟检查员、未开展禁止吸烟宣传教育工作,并在禁止吸烟区域设置烟缸等与吸烟有关器具的情况,现场责令该网吧法人赵某某对此情况进行整改。2012年9月5日,公安系统执法单位再次对该网吧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仍未按照《条例》有关规定进行整改,依据《条例》第二十二条一项的规定,对该网吧处以行政罚款5000元,对网吧法人赵某某处以行政罚款500元。
今后,天津市将重点围绕加强控烟执法队伍能力建设,提高监督执法水平,加大监督执法力度,针对餐厅、网吧、歌舞厅、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开展控烟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宣传,营造控烟支持氛围等环节推动控烟工作的开展,确保《条例》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天津市群众健康,打造无烟天津、健康天津。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