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近日,港口镇消防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到辖区某展示用品公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两名男子坐在天那水桶上抽烟,他俩所在位置堆放有180公斤的天那水2桶,3公斤的油漆32桶。这是极度危险的违法行为,天那水为可燃物,一旦被引燃,将造成重大火灾事故,易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消防监督执法人员上前予以阻止,并拍照取证,随后传唤其到消防大队进行调查。
经过调查取证,两男子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之“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规定,两男子被处行政拘留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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