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中国中医报道 5月31日是“世界无烟日”。这一天,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控烟法规”的《哈尔滨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将正式施行。
哈尔滨的新《条例》究竟“严厉”在哪儿?能否解决“禁烟面临执法难”的老问题?地方控烟的领跑者还有哪些担忧?近日,记者跟随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办人员前往哈尔滨了解相关情况。
公共场所室内要求闻不到烟味儿
42岁的公务员老王决定戒烟了。作为一位有近20年烟龄的老烟民,这是一个艰难的决定。促成老王戒烟的原因是“吸烟区离办公楼太远”。
“《条例》本来是今年5月底施行,但哈尔滨市政府率先行动起来了,楼里到处都是禁止吸烟的牌子。”老王说,政府大楼只有后院的一个长廊是吸烟区,从办公室走过去,至少得十来分钟,就为吸一口烟,不值。
哈尔滨的《条例》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提出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100%禁烟。中国疾控中心副主任、控烟办主任梁晓峰评价说,它是国内首个符合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要求的地方立法。
哈尔滨市卫生局地病办主任张伟晶解释,目前国内大约一半的地级城哈尔滨市都有禁烟法规,相比之下,哈尔滨的《条例》最大的区别是提出了在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室内全面禁止吸烟,且不得在室内设置吸烟室或划定吸烟区的要求。
为何不能设置吸烟室?张伟晶说,烟草烟雾的流动性和渗透性太强。有一次开会,室内的检测仪器显示PM2.5浓度为18微克/立方米,后来有一名参会者在距离会议室十米左右的走廊尽头吸烟,会议室的PM2.5浓度马上就飙升到了93微克/立方米。
考虑到旅馆、餐饮服务单位等场所人员流动大,短时间内全面禁止吸烟有难度,《条例》指出,其室内场所可在一定期限内划定吸烟的楼层、包房,期满后再全面禁止吸烟。
执法可操作性变强
去年5月1日,卫生部新修订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正式施行,其中新增加了“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然而,一个月后即有记者暗访发现,某省医院及卫生行政办公楼内不乏“吞云吐雾”者,且无人阻止。作为执法者,一些基层卫生监督人员表示,《实施细则》对公共场所吸烟没有明确的罚则,也找不到其他法律、法规依据,执法时底气不足。
根据《哈尔滨市防止二手烟草烟雾危害条例》,公共场所吸烟的个人可被罚款200元,劝阻不力或者阻碍执法的场所经营者最高可罚款3万元。
《条例》还将过去卫生部门单一执法,调整为“由卫生部门牵头、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执法模式,即教育、交通、旅游、公安、卫生、食药监等9部门各自负责对所管理系统进行监督执法。
中国疾控中心原副主任杨功焕说,这部《条例》还有一个“走在前头”的举措,就是规定了多种处罚措施,尤其明确了对公共场所经营者不履行禁烟义务的惩罚措施,扩大了社会参与范围。
“公共场所点多、人多,只靠执法部门不现实,更要发挥场所管理者的自觉性。”张伟晶说,基于这种考虑,《条例》提出“禁止吸烟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对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内吸烟的,劝其停止吸烟;对不听劝阻的,要求其离开该场所;对不听劝阻且不离开该场所的,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投诉;对不听劝阻并影响公共秩序的,向公安机关报案。
“然而,我们更期待的是唤起吸烟者的自觉,‘灌输’与‘劝导’仍是主导方式,实在不行再去严管。”张伟晶说,目前,哈尔滨市疾控中心正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市民了解控烟信息。
还有一些“烦心事儿”
“控烟宣传是很重要的一环。如果每天早上在哈尔滨市交通广播电台做15秒的宣传,连续做20天,若按广告算,广告费就得二三十万元。而不花钱的广告时段又难以起到广而告之的作用。”哈尔滨市卫生局副局长徐宏杰说,哈尔滨市财政今年在控烟工作上投入64万元,可是也不能全投入控烟广告。目前,卫生局正在就此事和宣传部门积极沟通。
《条例》鼓励医疗卫生机构设立戒烟门诊,为吸烟者提供戒烟指导和治疗。哈尔滨目前有6家医院设有戒烟门诊,工作多由呼吸科、心血管科的医生兼职在做,门诊每周只开一两天,药房内也没有专门的戒烟药物。同时,国内目前尚无医疗机构戒烟指导规范,也仅有极少的医务人员接受过戒烟系统培训。徐宏杰说,《条例》实施后,如果门诊量增加,不知道医务人员数量和服务能力能否跟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