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31日,由鞍山市卫生局、鞍山市爱卫会、鞍山市健康教育所、鞍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鞍山市卫生监督所五家单位带头,举办了《鞍山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规定》的实施启动仪式。自2013年1月1日起,《鞍山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规定》正式实施。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市民免费发放有关禁烟规定和禁烟常识的小册子,为大家讲解吸烟的危害。一对六十多岁的老夫妻表示,他们非常支持这项禁烟规定。
鞍山市卫生局监督处的张处长表示,将联合相关部门,通过公益广告、专题节目等形式宣传政府规定和禁烟知识。此外,所有要新办或进行年检卫生许可证的企业和单位,必须要有自己的禁烟规定,才能发放卫生许可证。
《鞍山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规定》的实施是鞍山为创建文明城市、健康城市迈出的一大步。以宣传为主、罚款为辅,号召广大市民停止吸烟,健康生活。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