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这名男子于2009年11月进入东京都内的保险代理公司供职。由于社长经常在公司内吸烟,引发男子产生咳嗽、头痛等不适症状。该男子请求社长去阳台吸烟,随后社长要求他辞职。男子在拒绝辞职后,社长随即命令其停职,并于2010年1月末拒绝正式录用他。
法院判决指出,该公司拒绝正式录用的行为属于滥用解雇权,命令公司支付男子从2010年2月到他开始在其它公司工作(2011年4月)这段时间内的工资以及在职中的未付津贴,共计475万日元(约合38万元人民币)。但是,判决并未认可该男子提出的精神损失费赔偿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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