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近几年,广州、深圳等内地城市推行控烟,常常会提及香港做得好的经验,语多羡慕。借鉴别人的成功经验,当然很好。可是我觉得有一点不要忘记了,香港公共场所推行戒烟的成就,是经历了三十年历程的。换句话说,香港经验所提供的是一种渐进决策、逐步推进的模式。
香港用于控烟的法律,正式名称叫《吸烟(公共卫生)条例》(《香港法例》第371章)。名称并不叫“控烟”,这点很有趣。也就是说,它是对吸烟行为进行规范的一条法例。条例于1982年订立,从那一年直到1992年期间,法例规定的控烟的区域包括:电影院、剧院、音乐厅、公共升降机、公共交通工具以及机场客运大楼。这个控烟区域很有限,大多数国家其实都是这样做的。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控烟区域扩大至购物商场、百货公司、超级市场、银行以及游戏机中心。
真正严厉的控烟行动始于2007年1月1日。从那天的零时开始,下列区域的控烟规定生效:室内工作间、室内公共地方、食肆、卡拉OK、街市、店铺、安老院、共用宿舍等等。2009年7月1日以后,控烟区域更是进一步扩大,连酒吧、浴室、夜总会、按摩院、会所内的麻将房等,都不允许吸烟。这还不是全部。运动场、体育馆、公园与游乐场所、球场、泳滩,以及“超过两种交通工具不设上盖的公共运输交会处”等,也不能吸烟。更不要说大中小学校的校园内以及医院等,全部都属控烟的区域。
回顾香港控烟过程,亮点就在于过程本身。这是一个历经三十年的持续不断的努力过程。不怕慢,就怕断,持之以恒,终有所成。内地城市作为后发的学习者,我们在控烟方面决心一定要大,宣传教育要做得更大规模、更生动一些。而对于哪些场所要列入控烟区,则不妨以“阵地战”的方式,稳扎稳打向前推进。目前来看,公共交通场所、大型的购物娱乐场所、银行、医院、课室、较有档次的宾馆饭店等,已经是控烟的。大部分情况下,人们也都遵守。以这些区域为阵地,巩固成效,逐步扩张控烟区,可能更现实一些。一下子要全面铺开,执法力量又跟不上,选择性执法太多,反而会陡增矛盾,欲速不达。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