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本来是一件圣神的事情,现在的婚姻却变的儿戏起来。有相当大的一部分假结婚,假离婚是为了利益。
之前就有报道,一家人为了办房产过户节省数十万的税费,离婚、结婚反复操作的事情。事情的经过如下:房屋在公公名下,如果过户给儿子,就需要缴纳数十万的税费。为了节省税费,先是公公婆婆办离婚,儿子儿媳也办离婚,公公和儿媳妇结婚,然后公公再和儿媳离婚,把房屋析产分给儿媳妇,然后儿媳再和儿子结婚,公公和婆婆再结婚。这样就把房子过户到儿子儿子名下了。这一系列操作,顶多花了手续费,十万税费就不用缴纳。
有些人为了买房卖房,办结、离婚,然后办复婚,来来回回搞了很多次。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政策的管制,烟草零售许可证有一定的盈利水平。所以为了让烟草证的合法变更,结离婚也很快发展到证件办理。
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持证人在家庭成员间变化的,可以申请变更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当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持证人应当向原发证机关及时提出变更申请。
时代在变化,年轻人思想也更加开放。有零售户发现,甲要想变更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他就可以办离婚,和需求证件人乙办理结婚手续(乙已结婚可以办离婚),然后根据法律规定,甲乙两人将营业执照变为家庭经营,同时主要责任人变更为需求证件方乙,然后拿着结婚证和新的营业执照申请变更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最后甲乙还要再办理离婚证。这样一些列操作,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负责人就由甲变更为乙,合法有效。
虽然这种行为令人不屑,但利益面前,仍然有人这样实际操作。
但婚姻毕竟不是儿戏,虽然目前的法律规定对这种行为还无法约束,但结婚离婚是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在此过程中有所反悔,那就会得不偿失,奉劝有这种想法的人还是慎重的好。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