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政之要,惟在得人。选什么样的人、用什么样的干部,如何选人、怎样用人,历来是关乎干部队伍战斗力、关乎党和国家事业兴衰成败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把好用人导向“方向盘”、用好评价标准“指挥棒”,让有为者有位,为担当者担当,我们的干部队伍将焕发蓬勃朝气,我们的事业将无往而不胜。笔者认为,在让有为者有位的基础上,不妨加上“无畏”和“有畏”两个维度。
无畏,是一种敢于亮相、不惧艰险的精神,是干事创业的重要保障。全面把握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需要有为者敢于担当、勇于创新、善于实践,敢于追求、勇于奋斗、善于合作,心无旁骛干事创业,释放出无限的潜能和活力。
要为干事创业的人才提供宽松的环境。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进程中,要坚持以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为主线,以效果导向和结果导向为评价依据,以改革创新和发展进步为工作动力,以实事求是和求真务实为基本方法,以解放思想和开拓创新为核心要求,以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为重点领域,以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为关键环节,不设限、不画圈、不设堵,让有为者在广阔的创新天地自由翱翔。要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在方向、原则、底线等基本问题上旗帜鲜明,在具体问题上多一些包容理解,在分歧问题上多一些沟通协商,在矛盾问题上多一些化解调解。坚持正确处理功过是非、成败得失、荣辱得失等重要问题,在坚决惩治腐败、严肃党纪国法等方面毫不动摇,在鼓励担当作为、支持改革创新等方面毫不迟疑,在区分主观故意和客观失误、区分过失错误和违纪违法等方面毫不含糊。要坚持正确处理容错纠错、激励约束、奖惩考核等重要问题。在容错纠错上既要有原则又要有灵活性,在激励约束上既要有鼓励又要有监督,在奖惩考核上既要有激励又要有警示。如此,有为者才能感受到组织的信任和宽容,进而勇创新、勤实践、善作为。
有畏,是一种敬畏规矩、敬畏底线、敬畏法律、敬畏道德的心理状态。让有为者有畏,就要立好制度规矩,引导有为者守规矩、守底线,不犯法、不逾矩,遵守党规国法,干事创业、积极作为。
要立好制度规矩。坚持顶层设计,加大制度缺项短板补齐力度,构建以法律为根本、纪律为支撑、规定为补充的法规制度体系,并加强制度执行和监督,确保制度落地生根、见效发力;要深刻认识制度规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强化制度执行和制度监督,形成有效约束和规范的强大合力;要坚持以实践为标准,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增强工作创造性和活力。要引导有为者守规矩、守底线。强化政治教育、纪律教育和能力培训,增强敬畏心、戒惧心、底线意识和学习意识、创新意识、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有为者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增强有为者的担当精神和纪律意识,坚持以实践为标准,紧密联系实际工作需要,增强实效性和主动性。要让纪律规矩成为有为者的铠甲而不是束缚。要深刻认识纪律规矩的作用和价值,正确处理自律和他律、信任和监督、职权和特权、原则和感情的关系,在遵守纪律规矩的同时,也能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在依法依规的范围内勇于作为、善于作为,关注人民的需求和期待,解决人民的困难和问题。
让有为者有位施展才华、敢无畏大展拳脚、知敬畏守底线,推动三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有为者才能在新时代展现新作为、实现新目标、创造新业绩,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