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期卷烟营销市场化取向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卷烟零售客户分档规则和分档流程,客观评价零售客户经营能力,有效发挥客户分档对卷烟营销的支撑作用,笔者从客户档位划分、分档维度、特殊客户、档位延续、违法违规零售客户五个方面构建烟草市场信用体系与大家分享。
客户档位划分
档位数量全市统一设置为1-30档。各档位数量占比如下:
备注:前1%(含1%)为30档,1%(不含1%)-3%(含3%)为29档,以此类推。
分档维度
分档维度总分值为100分,各维度分值设置如下:
(一)X+Y=80分,X=测评周期内购进数量,Y=测评周期内购进金额。
(二)Z=20分。Z=测评周期内一、二类卷烟购进数量。
计算方法。客户档位综合得分=
购进数量得分+
购进金额得分+
一、 二类卷烟购进数量得分。
计算数据中剔除雪茄烟、罚没烟销售数据,由系统自动取数计算,小数点后保留4位数字,同样得分的客户,向上取档位。
测评周期。卷烟零售客户档位测评为“每3个月”综合测评一次,分档结果由系统自动生成,生效后由省级卷烟营销平台自动锁定,分档标准和结果在新商盟公示。
新入网零售客户统一设置为“1档”,界满3个月以后参与客户分档测评。在评价周期内新入网的零售客户,在网经营时间不满一个测评周期的不参与分档评价,分档周期末按照原档位设置。
特殊客户
特殊客户是指店面位于监狱、军队、戒毒所等相对封闭的场、站、营区内,对货源需求、订货周期较为特殊的零售终端。
(一)特殊客户的确定流程按照:客户申请--县级分公司初审--州市公司审批后报省局(公司)卷烟销售管理处备案。
(二)特殊客户不参与分档。
(三)市(局)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特殊客户的监管力度,严防卷烟异常流动等不规范经营行为的发生。特殊客户发生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暂停特殊客户资格不少于6个月,暂停特殊客户资格期间,按15档客户进行供货。暂停特殊客户资格期满后,对不具备恢复条件的取消其特殊客户资格,按正常客户参与分档。
档位延续
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内停歇业复供客户档位设置:
(一)对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创文创卫等客观原因而发生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变更的客户,具备经营必要条件,且向烟草公司提供相关证明的,可维持停歇业前原有档位。
(二)对实际经营地址未发生变化,仅店名或字号、企业类型等发生变化而领取新证的,且同址原客户一年内未因违法、违规经营被烟草专卖局或者其他执法机关处罚的客户,具备必要经营条件的,可维持停歇业前原有档位。
(三)因店面装修、重大疾病、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申请停歇业的客户,恢复营业后,向烟草公司提供复业相关证明,经县级分公司审核,市(局)公司批准后,可维持停歇业前原有档位。
档位延续流程:收到辖区内零售客户延续档位申请后,由客户经理核实,核实通过后报区域市场部主任审核并向同级专卖报备,审核后报卷烟营销中心审批,审批结束后由卷烟营销中心客户管理员进行档位调整,调整完毕后卷烟营销中心客户管理员向同级专卖报备。
违法、违规零售客户
违法、违规卷烟零售客户降档及暂停供货处理:
(一)对销售假、私烟和参与组织卷烟异常流动的卷烟零售客户,在收到专卖部门查处意见后,从下一次分档结束后由卷烟营销中心客户管理员对客户进行降档处理。降档幅度如下:销售假、私烟和参与组织卷烟异常流动1-4条的,降5个档位,降档处理后,客户档位不高于20档;销售假、私烟和参与组织卷烟异常流动5-24条的,降15个档位;销售假、私烟和参与组织卷烟异常流动25-49条的,直接降为1档。
(二)出现下列情况,被专卖部门查处的卷烟零售客户,在收到专卖部门查处意见后,从下一次分档结束后由卷烟营销中心对客户进行降3个档位的处理,直至降为1档。降档处理后,客户档位不得高于25档。
1.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被专卖部门查处的卷烟零售客户;
2.大户控制小户,违规代他人订货、删改订单,被国家局、省局监管系统平台预警的卷烟零售客户;
3.单次外流卷烟达到50条及以上,经查证属于非法流通的卷烟,并被省局通报的卷烟零售客户;
4.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未在所持许可证地址正常收货。
(三)对登记事项发生改变(企业名称、个体工商户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经营者姓名以及经营地址名称),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零售户不依法进行变更登记的,由专卖部门责令其进行变更登记,暂停供货直至其依法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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