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创新成果是指,企业为解决实际问题、实现发展目标所进行的一切有价值的、能够产生持久影响力的技术改进和创造活动,包括发明专利、技术创新和能够解决长期存在的关键技术问题和质量问题等各类值得推广应用的科技成果。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当今社会,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已成为衡量一个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经济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为了给企业内部创造一个良好的创新环境,保护创新成果是首要之事。目前,企业中能申请到发明专利的创新成果,其知识产权可以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除此之外,还有为数众多的“小改小革”,譬如小革新、小发明、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等,其创新成果往往实行“拿来主义”,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仍淡薄,这对创新工作会带来不利的影响。一方面,“拿来主义”有种他人辛苦“种桃”,其他人直接“摘桃”的意味,既不合情理,也是对创新者的不尊重;另一方面,“拿来主义”破坏了鼓励创新、激励创新的良好氛围。
笔者认为,有必要建立企业内部创新成果保护制度,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具体实施。
建立行业内部创新成果库。鼓励行业广大干部职工将自己的发明创造、小改小革等,向创新成果库“投稿”。通过审核后,优秀的成果被选入行业内部创新成果库,分门别类梳理为一个一个的技术方案,并理清这些创新成果通过什么样的新方式方法,解决了什么样的工作问题,达到了一个什么样的工作效果,从而形成一个完整的创新逻辑链。行业内部创新成果库可以成为烟草企业将创新成果转化为具体工作抓手的信息集聚平台,历年的成果可以组成烟草企业特有的“知识产权”大脑,为今后的工作形成“互联网记忆”,提供理论知识支撑和服务。
建立使用登记机制。行业内部创新成果库可以面向整个行业开放,但是需要调用创新成果的单位需要根据流程提出申请、做好登记,并在使用完成后提交成果使用报告,提出该创新成果可以继续改进的环节,为创新成果的增值培育和升级迭代提供资源支持。建立使用登记流程的作用,一方面可以杜绝“拿来主义”,保护创新成果不被滥用,体现对创新者的尊重;另一方面,有助于创新成果在行业更大的工作范围内真正得到验证落地和推广使用,也可以促进创新成果的二次创新,从而不断提升和发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建立激励制度。创新成果可以是设计创新、工艺改进、设备改良、安全生产等运用新材料、新知识、新技术进行研究与开发所得出的成果,也可以是运用现代管理的科学理论、借鉴行业内外成功的企业管理经验,在企业生产经营改革、制度建设、管理运作模式等方面产生实际效用的管理创新成果,还可以是小改小革、小发明、小创造等技术攻关所产生的成果。对积极进行以上创新研究活动,且研究成果通过评审顺利入选行业内部创新成果库的单位或个人,应给予一定程度的精神或物质奖励,从而提升全行业创新研究的积极性。建议对在实际工作中落地应用的创新成果,给予创新项目主创人员绩效加分,同时给予提供创新成果的单位附加绩效考核得分,通过知识产权保障来保护企业的利益,从而让整个行业出现百家争鸣,共同创新的良性循环。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