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河南省许昌市人社局获悉,许昌烟机公司荣获“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光荣称号。全省共有17家企业获此殊荣,许昌烟机公司是许昌市获此荣誉的唯一一家企业。
“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每五年联合评选一次。
为认真贯彻国家劳动保障政策,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使职工共享企业发展成果,企业与职工之间形成和谐的劳动关系,实现企业与职工互利共赢,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许昌烟机公司不断健全完善公司的人事管理、岗位管理、工资管理、教育培训、职工带薪年休假等各项制度,劳动关系管理实现了信息化、规范化,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100%。公司始终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始终严格执行安全法规,加强安全教育培训,依法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始终坚持集体协商机制,确保企业与职工互利共赢,公司每年都要定期组织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监督检查小组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实地调研,始终确保合同履行率保持100%;始终依法加强民主管理,着力打造“阳光工程”。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劳动争议调解机制,促进了劳资关系和谐稳定。仅去年工会就及时受理和协调处理职工诉求7项次,职工满意度100%。大力实施“送温暖”、“困难帮扶”工程,确保职工队伍稳定。公司制定了“五必谈”和“六必访”制度,建立了困难职工档案,确保帮扶工作动态化和经常化。仅去年,公司就累计探望患病职工200多人次,帮助职工解决实际问题190多起。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