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内卷烟市场还没有滤嘴的概念。但随着醋酸纤维的开发,过滤嘴卷烟已在国际市场上得到消费者的广泛认可。
醋纤丝束是一种天然短纤维,制成的卷烟滤嘴具有很好的弹性和热稳定性,无毒、无味、吸附力强,截滤效果显著,是当前世界上生产卷烟过滤嘴的主要原料。
1979年,西方国家醋纤丝束的应用已经增加到92%。但彼时,我国国内丝束生产还处于空白状态,烟用醋纤丝束供给完全依赖进口。
1987年,中国烟草对外合作跨出了历史性的一步,中国烟草总公司通过“技贸结合”的方式引进美国塞拉尼斯公司生产技术,在江苏南通建立了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揭开了在中国本土生产、销售烟用醋纤丝束的序幕。如今,南纤公司经历了从艰苦创业到规模发展,已成为国内醋纤行业的领军企业,综合实力处于世界同行领先水平。
陈元勤,曾任中国烟草总公司副总经理,他来到烟草行业工作后的第一份任务就是推进醋纤丝束国产化。
受制于人:国产化“迫在眉睫”
面对完全依赖进口的局面,当时的轻工业部首先想到的就是自主研发试验生产。据陈元勤介绍,1975年,轻工业部在江苏、上海等地进行二醋酸纤维素烟用丝束的试验生产,仅仅在南通烟滤嘴实验工厂用于二醋片和纺丝装置的投资就达400多万元,但生产出来的产品却不尽如人意,生产成本高,质量不稳定,基本为不合格产品。
1982年中国烟草总公司成立之后,国内滤嘴卷烟生产比例日益提高,烟用滤材需求量增多,尤其是醋纤丝束的市场需求越来越大。但由于完全依赖进口,“往往只需要一两万元的产品硬是被国外生产商抬高到七八万元”。谈及当年“受制于人”的情形,陈元勤颇为愤慨。
醋纤丝束国产化的问题迫在眉睫。
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的春风拂遍神州大地,人们把视线转向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
“在国内短期尚不能攻克技术难关的情况下,通过引进国外技术和设备生产醋纤丝束,成为中国烟草总公司成立之初很重要也很迫切的一项任务。”陈元勤说。
1982年年初,中国烟草总公司第一任经理李益三到江苏商讨组建江苏烟草公司事宜时,与江苏省时任省委书记韩培信沟通了在南通建厂生产醋纤丝束的计划,达成了共识。
1982年4月6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向国家计委上报《南通烟滤嘴总厂一期工程醋纤丝束引进项目建议书》,建议规模为年产丝束5000吨。
陈元勤是1952年到轻工业部开始参加工作的,那时还是个18岁的小伙子。30年后的1982年,陈元勤从内蒙古自治区化工局来到了新成立的中国烟草总公司,任生产计划部副主任。
据南通醋纤公司原党委书记姚桂生回忆,醋纤丝束项目前期的沟通协调工作基本都是陈元勤负责的。
“来了后给我的第一份工作就是协调推进南通醋纤丝束这个事。”陈元勤说,一个小小的丝束有好多环节,牵涉到化学工业部、纺织工业部、轻工业部,这个项目到底由谁来牵头立项,“因为当时有分工嘛,归口给谁谁来管,我就挨个部门去找”。
但改革开放初期,百废待兴、百业待举,一切都在艰难摸索中前行。相对于其他产业来说,化学工业部、纺织工业部根本顾不上也管不过来烟用醋纤丝束这个项目,都同意由分管烟草的轻工业部来负责此事。
“把这两个部门跑下来之后,兵器工业部站了出来,说醋纤丝束归他们管,但他们现在还生产不出来,我跟他们‘吵’了一架,我说烟用醋片和醋纤丝束应该归口中国烟草总公司。”陈元勤说,“咱这个刚成立的‘小公司’跟人家大部委‘吵’了一架后,国家计委出面协调,将烟用醋酸纤维素和醋纤丝束列为中国烟草总公司管理的产品目录。”
1983年3月8日,国家计委批准《年产5000吨醋纤丝束建议书》,同意引进二醋酸纤维干法纺丝技术和关键设备,项目被列入国家1983年技术引进计划。
破冰之旅:走出去寻找“金凤凰”
项目列入计划了,但到底引进谁的技术?
1983年8月20日至9月19日,陈元勤等12人组成的技术考察团前往英国、美国和日本进行技术考察,了解醋片和丝束的生产技术水平和工艺、设备情况及国外厂商的合作意向。
考察团先后参观、考察了英国考托兹公司、美国塞拉尼斯公司、伊斯曼•柯达公司(现伊斯曼化工公司)、日本大赛璐化学公司,这四家公司的年生产能力占当时世界丝束产量的80%。
但这次寻找“金凤凰”的“破冰之旅”并不容易。
“因为在当时的国际市场上,醋酸纤维供过于求,谁也不想再制造一个竞争对手出来。而且有的公司根本不相信当时的中国有经济实力做好这个项目。”陈元勤说,“这其中,日本大赛璐化学公司为我们打开了一个缺口。”
原来,在最开始询问外商技术转让意愿时,各公司都答复不转让技术,但后来日本大赛璐化学公司表示,愿意在1985年以后转让生产技术。
“我们当时的优势就是市场。”陈元勤解释说,“总公司成立后,对全行业实行了集中统一管理,此时由总公司统一出面与外商谈判,将行业所有的进口需求都集中了起来,巨大的市场空间让外商看到了合作的前景。”
有了这个缺口以后,塞拉尼斯公司首先改变了态度。
2018年10月,到访中国的英国四十八家集团俱乐部主席佩里在接受采访时曾笑着对记者说:“您眼前坐着的是把过滤嘴安装到中国香烟上的人。”原来,在中国改革开放前后,属于佩里家族的“伦敦出口公司”促成了美国和中国之间最早期的一些贸易,这其中就包括中国烟草和塞拉尼斯公司的合作。
1984年年初,塞拉尼斯公司通过伦敦出口公司的老佩里向中方表达了合作意愿,但同时提出了两个合作条件:一是以技术等软件入股与中国搞合资经营;二是在保证质量、售价不高于国际市场价格的前提下,希望与中国签订较长期的醋纤丝束与醋片供货合同。
“在最开始的计划中,我们只是想通过技术转让的方式,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自己进行生产。”面对塞拉尼斯公司提出的合作条件,陈元勤表示,“谈判从来就没有一帆风顺的时候,但困难阻碍不了我们推进合作项目的决心。”
惟其艰难,方显勇毅;惟其磨砺,始得玉成。
自此,在此后的两年多时间内,双方开始了多达24次的谈判征程。对此,姚桂生感慨地说:“从1984年一直到1987年公司最后定下来,谈得非常艰苦,这些谈判陈元勤同志全部参加,可以说压力巨大,功不可没。”
技贸结合:引进来“非常了不起”
在改革开放初期,一些政策的制定出台对很多行业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984年3月22日,国务院同意国家经委《关于做好技贸结合和旧设备选购工作的报告》,同时指出,把对外商品贸易与引进技术结合起来,实行技贸结合,用我们的一部分市场换取国外的先进技术,这是加速我国技术进步的一项重大方针。
这种“技贸结合”的方式为艰难的谈判推开了一扇窗,更为后来提高行业制丝、卷接包、薄片等装备水平打开了一扇门。
透过这扇窗,同年7月18日至19日,时任中国烟草总公司副经理的金茂先和陈元勤等人一道同塞拉尼斯公司代表林克(Link)、斯道茨(Stultz)等在北京会谈,中方接受塞拉尼斯公司提出的关于今后6年从塞拉尼斯公司进口5万吨丝束的请求。会谈还涉及合资条件、投资比例、设备供应等实质性问题。
“在获悉塞拉尼斯公司与中国烟草进行合资商谈后,伊斯曼公司的‘屁股’又转了过来,主动要和我们谈。”姚桂生回忆说,“国家计委要求我们通过两个方案的比较拿出一个初步意见,这时有的人就说塞拉尼斯公司技术不先进,给中方投资的设备是老旧设备等,这给我们的谈判代表陈元勤等同志带来很大的压力。”
但陈元勤等人十分明白,在当时的经济条件下,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相较于要价过高的伊斯曼,当时的塞拉尼斯给出的合资条件比较优惠。至于设备,我们带着自己的工程技术人员去工厂对设备测试过,大型钢铸的设备旧一点但没有任何问题。”
就这样,中国烟草初步选定塞拉尼斯为合作伙伴,双方开始进行共同可行性研究。
1984年11月8日,中国烟草总公司向国家计委和国家经贸部上报《南通烟滤嘴总厂二醋酸纤维丝束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补充报告》。
1985年2月4日,国家计委复函,批准将一期工程引进项目改为一期工程合资经营项目,并批准生产规模扩大到一万吨以上。
时至今日,姚桂生回忆起陈元勤他们当时的这段谈判过程都很激动:“相对于花钱买技术,当时采取技贸结合的方式,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方案,这对我们整个项目的推进来说是个非常大的突破。”当时塞拉尼斯的首席谈判代表斯道茨曾说:“我们整个的专利技术以一美元转让给你们了。”
在谈判过程中,陈元勤他们还跟塞拉尼斯公司商定,合资期间南纤公司要和美国工厂的技术同步,南纤公司的技术人员要定期去美国考察交流。
这种方式当时在国内也是很少的。
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双方围绕共同可行性研究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考察、讨论,每一次都充满挑战和困难。
5月28日至6月1日,中国烟草总公司在北京召开了南通烟用醋纤丝束工厂合资可行性研究论证会,大家一致认为:南通项目由引进技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