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广西中烟工业公司网站报道 为响应国家局关于互联网发布烟草广告的要求,深刻认识违法烟草广告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10月14日,广西中烟召开《广告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专题培训。区工商局广告处何春雷处长作为培训老师为大家做《广告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的授课。
何春雷就《广告法》和《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中关于烟草广告的适用范围、国家工商总局对烟草广告相关的定性、烟草广告发布的禁止性规定、发布烟草广告的法律责任等内容做了详细介绍。何处长重点讲解了《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禁止利用互联网发布处方药和烟草广告的相关规定,分析了信息与广告的区分,并耐心解答大家提出的问题。
本次培训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侧重实用性和实操指导,解决了大家在实际工作中的疑惑。
新意盎然——安徽中烟在新质生产力实践中的探索与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