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引:近年来,内管建设工作越来越成为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重点关注的内容。2012年,随着各地逐渐推行的内管委派制实施,在大范围上基本实现了内管与专卖工作的分离。但由此,也引发了我们各方所关注的内管工作关系问题。新形势下,我们各级专卖管理部门面对内管工作的新标准、新要求,要想扎实做好内管工作并取得成效,就必须要正确理清以下三方面的工作关系:
一是专卖管理工作与内管工作的关系。现有体制下,专卖管理工作和内管工作的关系,就是母体分离而形成两个个体的关系,也可以说是联体婴儿的关系。在实行内管委派制之前,内管工作一直是专卖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而各基层专卖管理所队的内管员大多也由专卖稽查员、市场管理员兼任。日常工作中,专卖稽查员和市场管理员必然会将专卖管理工作和内管工作兼并着进行,一旦出现日常的内管预警等情况,市场管理员和兼职内管员便是该预警处置的共同责任人。所以说,内管工作和专卖管理工作在工作职责上有很大一部分既有相互重叠,又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另外,内管工作和专卖管理工作在作用上相互交叉,是剪不断、理不乱的关系。专卖管理员为内管部门设置预警数据提供可靠的市场信息作为依据、协助内管员开展异常信息的调查处理工作,而内管员则监督专卖管理员与送货员、客户经理“三员合伙”工作情况,以及专卖管理员的工作规范问题。因此,在工作中,我们的专卖管理部门和内管部门要少争论,遇到问题及时进行沟通和交流。毕竟在现阶段的运行模式下,专卖管理和内管的有些事情是怎么分也是分不清的;其次,专卖管理员和内管员都要在职责范围内多干事、干实事,取长补短,少相互拆台,实现日常工作的紧密配合;再者,在思想认识上,专卖管理员和内管员要同心同德,携手并肩作战,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促使专卖管理工作与内管工作共同发展。
二是内管部门与本级局其他部门的关系。新的专卖内管模式不仅仅包含内部监管的工作,更涉及专卖、营销、配送等部门协同监管,四个部门之间以及各工作人员之间在涉及内管项目的相关工作方面,还需要一个磨合的时期,更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因为内管工作很大程度上是在做协调工作,既协调专卖管理部门与业务营销部门在主要工作上的协调一致,也协调营销线与送货线日常工作中的互补,还协调专卖管理员与客户经理、送货员工作中的相互监督等。这些协调工作中,内管部门都要突出行业利益的一致性,在行业共同价值观下为“卷烟上水平”工作做好服务。当然,只要谈到内管工作,我们首先就会谈规范,各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加强内管工作就是为了提高行业的规范经营工作。人是有惰性的,谁都不喜欢被人管的感觉,但是我们大家也都知道规范工作的重要性。因此,内管部门在开展内管工作时要树立起服务意识。日常工作中,我们要与相关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寓管理于服务之中,让人感觉内管工作的推进是对其日常工作的帮助,而不是内管员在盯住相关工作人员专门找茬。这一过程中,还需要深化部门间的沟通与协作,有效整合内管资源,做好营销、配送、专卖与内管部门的相互协作,避免出现专卖、内管与营销、配送“大路朝天,各走一边”的现象,进一步推动专卖、内管和业务经营实现良性互动。
三是内管与本级局领导班子之间的关系。内管工作推行委派制的目的就是为了突出内管部门的超然关系。但是,由于内管工作在发展历史上就是由专卖管理部门分离出来的,同处于一级烟草专卖管理部门工作的大环境下时间较长,内管员与相关的专卖管理员、客户经理、送货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关系都比较复杂,要真正开展对这些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有时候会碍于面子问题不好“下狠手”,有时候又会因为“领导发话”而不了了之,这些因素都致使内管工作举步维艰、内管部门形同虚设。要想有效解决这一现状,最好的办法就是理清内管部门的实际归属问题。现行的内管委派制工作说明中还是明确内管部门接受上级局内管部门和本级局领导班子的双重领导,人员组成也是该级局原专卖管理部门的内管员,这本质上就是一种换汤不换药的形式。为了使内管部门真正发挥其“管内”的作用,我们一方面要逐步淡化本级领导班子对内管部门的直接干涉,完善内管体系的垂直领导关系;另一方面,要加快内管员的交流任职和异地任职工作开展的步伐,解决内管员碍于情面或者利益关系不好意思管、不敢管、不想管这“三不管”工作现状。
内管工作之于烟草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规范专卖管理员、客户经理、送货员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工作行为规范有序开展日常各项工作;督促自营店、卷烟零售客户、烟草专卖品生产经营企业有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而这些工作都是我们整个烟草行业在“卷烟上水平”工作中必须先规范、完善起来的工作。所以,理清内管工作关系,促使内管工作先“上水平”刻不容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