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专稿 在我国境内,烟草行业实行专卖制度,并不是无限期的。中国政府与世界贸易合作组织(WTO)签署的承诺书,尽管墨迹未干,但已过了承诺期。为此,我国也时常遭遇世贸组织和世卫组织的干预。目前,我国之所以仍然保留着烟草专卖制度,这主要是因为中国国情的需要。因为国家的财政还不是很富有、国力不是很强,还需要烟草专卖制度再延续一段时间。至于烟草专卖制度还能存在多久,一要取决于国家的经济发展程度;二要取决于烟草行业自身的发展。而烟草行业自身的发展,主要是看烟草行业对国家的贡献大小,行业自身是否健康、稳定、持续、和谐的发展下去。否则,烟草行业距离取消专卖制度只是一步之遥、近在咫尺。要想让烟草行业永远实行专卖,就必须规范、规范、再规范。
回顾烟草三十年的成长史,每一步都离不开国家的专卖专营政策,离不开内部严格管理、严格规范的行业指导思想。没有规范,就没有烟草行业的今天,就没有烟草行业发展的空间,就没有全行业十几万干部职工生存的“饭碗”。
在国内财经秩序大环境恶劣的情况下,国家局及时开展了烟草行业财经秩序大整顿。通过整顿,对查处的问题进行了迅速整改,并制定了《财经管理的“四个严禁”制度》,即:严禁委托理财;严禁证券投资;严禁对外担保;严禁未经批准乱上项目。从此,烟草行业的财经秩序,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发生了根本性的好转。
针对烟叶生产经营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国家局及时开展了整顿烟叶流通秩序活动,提出了烟叶收购工作的“七条要求”和“五条纪律”。“七条要求”:即严格按合同收购,制止超计划收购;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及时兑现烟农货款;坚持烟叶国家标准,确保等级质量;强化专卖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健全领导责任制。“五条纪律”:即严禁不按合同收购;严禁跨区收购;严禁加价收购;严禁内外勾结;严禁降低标准收购烟叶。国家局的“七条要求”和“五条纪律”,对稳定烟叶生产、规范烟叶流通秩序发挥了历史性的作用
为更有效地强化烟草行业内部管理监督,国家局审时度势,在全行业上下增设了整顿规范办公室,该办公室为常设机构。从此,各级各单位整顿办开始履行“牵头、指导、综合协调”的管理职能,为行业规范管理做出了贡献。
2006年,国家局在全行业上下,开展了轰轰烈烈的内部同级审计和内部专卖管理监督检查,即“两项检查”工作。通过“两项检查”,查出了行业一些不规范的事项和问题,并进行了彻底整改。同时,针对出现的这些不规范的事项和问题,行业各级各部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规范了日常行为,基本杜绝了不规范事项的再次发生。
2007年,国家局针对内部管理监督工作的一系列问题,开展了“整顿规范年”活动。活动主要从“整顿规范年”的组织机构建设、制度建设、内部管理监督等方面入手,开展了深入扎实的“整顿规范年”活动,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为贯彻落实国家局《2008年烟草行业整顿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和加强内部管理监督工作要点》及国家局关于对物资采购、广告促销、工程投资项目等三项工作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强对行业物资采购、广告促销、工程投资项目等三项工作的有效监管,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自律意识,建立严格规范的生产经营和管理长效监管机制。紧紧围绕建设“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中国烟草这一行业总体任务要求,认真开展了物资采购、广告促销、工程投资项目等“三项检查”工作。通过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加强了对三项工作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制度、规范了程序,建立了科学严谨、程序规范、监督严格的内部管理监督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扎实推进办事公开、民主管理和全面落实“工程投资、物资采购、宣传促销”项目管理程序规定,即“两项工作”,推动行业内部管理监督工作再上新的台阶,努力实现“规范权力运行、公开透明操作、确保监管到位、打造阳光烟草”的目标,为“卷烟上水平”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为此,国家局在河北烟草工商两家试点单位的基础上,召开了“两项工作”现场会。学习推广河北烟草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同时,在全行业范围内开展了“两项工作”大检查。
中国烟草成立三十年来,始终不渝地践行了“两个至上”行业共同价值观。始终把维护烟农利益放在心上;始终把为零售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作为流通企业根本任务;始终把调动全体员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作为一切工作出发点。牢固树立责任意识;牢固树立忧患意识;牢固树立公仆意识;牢固树立民主意识;牢固树立创新意识。这是烟草行业长治久安、基业长青的法宝,离开了这些就寸步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