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InterAksyon.com报道编译 菲律宾卷烟制造商生产了一些带有图片健康警语的烟包,即《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要求之一,该国是一个签约国。主要一点是这些烟包都是用于出口的。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联盟的执行主任Ma. Encarnita Limpin博士表示,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作为《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签署国,自2008年以来国家应该把图片警语放在所有的卷烟包装上。
“近十年来,我们一直提倡在国内严格执行烟草控制政策,尤其是我们是《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签署国。不幸的是,当涉及到图片健康警语时,我们远远落后于我们的亚洲邻居,”Limpin在采访中说。
明年,我们可能,事实上,成为东南亚唯一烟包上仍然没有图片警语的国家。
“在所有国家中,印度尼西亚,明年也将有图片警语。所以到最后,我们可能还没有图片警语。图片警语是我们立法者应该要求实施的,”泰国东南亚烟草控制联盟项目主任Ulysses Dorotheo博士指出。
“新加坡是2004年第一个实施图片警语的国家,其次是2005年泰国实施了,然后是马来西亚和文莱。今年,越南将也采用这个策略,”他说。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虽然印尼签署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但是它尚未批准该条约。相反,它出台了要求图片警语的地方立法。
Limpin称,菲莫福川烟草公司和强大公司在菲律宾的工厂,已经开始生产带有图片警语的卷烟出口到泰国、文莱和新加坡。
根据由世界卫生组织发起的减少烟草消费的全球条约《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第11条,国家或地区的缔约国必须“在所有烟草产品包装和标签上,实施大的、轮换的健康警语”,提高人们对吸烟危害的意识。
“如果在2008年的最后期限,如果我们的立法者有实施图片警语的政治意愿,那么它就会是我们最近通过罪恶税法的强有力的补充,”她说。
烟草游说
据健康正义菲律宾组织的董事总经理律师艾琳·雷耶斯,努力把被烟草行业不断阻止的图片警语推出。
雷耶斯说,2010年,卫生部发布了《2010-0013行政命令》,规定烟盒上要放置图片健康警语信息,并禁止误导性的描述语。
她说,烟草行业质疑行政命令的有效性,在不同区域审判法庭提交各种请愿书,援引《2003烟草监管法案》只要求文本警语,质疑卫生部发布命令的权利。
提交请愿书的公司有:福川烟草公司(马里基纳市);日烟国家菲律宾公司(帕西格);强大公司(马洛洛斯);Telengtan兄弟或拉苏特雪茄和卷烟厂(帕拉纳圭);以及菲莫福川烟草公司(塔纳万市),即菲莫菲律宾制造公司和福川烟草合资成立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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