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标准报》报道编译 菲律宾国家税务局2月2日称,针对烟、酒或其它所谓的罪恶产品征收的消费税,在2015年较去年同期上涨25%,达到1418.4亿比索。
来自国税局的最新数据显示,2015年总共征收的罪恶税较2014年的1138.1亿比索有所增加。
国税局称,2015年罪恶税的征收较当年1190.8亿比索的税收目标也要高出19.1%,即227.6亿比索。
《罪恶税法》,即共和国第10351号法,调整了针对酒和烟草产品的消费税。《罪恶税法》于2013年开始,目的是到2017年转换到统一税率。
该法对烟草消费税率强制性每年调整,一直到2017年,直到低价和高档卷烟品牌都有每包30比索的统一税率。
每盒净零售价格在11.50比索以下的卷烟,消费税在2015年提至每盒21比索,而每盒净零售价格超过11.50比索卷烟的消费税调整到每盒28比索。
2016年,每盒净零售价格在11.50比索以下卷烟的消费税提升至每盒25比索,净零售价格超过11.50比索卷烟的消费税提升至每盒29比索。
“一个完整季度的罪恶税同比增长不是一个小数目。我希望局长Henares和国税局继续扩大财政空间,我们在全民医保上需要有更多的投入,”在寻求评论时,财政部长Cesar Purisima说。
国税局表示,2015年来自卷烟产品的罪恶税收入达1000.2亿比索,较2014年的755.1亿比索高出32%。烟草产品的消费税也超过774.8亿比索目标29.1%。
2015年烟草产品的总销量较2014年的39.1亿盒上升9.1%,至42.7亿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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