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中国烟草》报道
“替代生计”履约进展
2012年,62个缔约方境内存在烟草种植,其中17个缔约方的烟草产品价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左右,17个缔约方为烟草种植者推进替代种植活动,奥地利、洪都拉斯、马来西亚和突尼斯为烟草生产者提供替代生计,奥地利和博茨瓦纳为烟草零售客户转业开展项目。
2013年,《公约》秘书处组织召开了替代生计方面的工作组会议。工作组重新拟定了政策方案草案,以提交将于2014年10月召开的第六届缔约方大会审议。新草案删除了限制烟草种植面积,减少了涉及人权问题的内容。新草案内容主要包括:全球烟草生产链概况;烟草种植可持续替代生计的目的、范围和适用性;替代生计的指导原则;确认并制定关于替代作物和生计及保护烟草种植者和烟草生产相关环境免受危害的有效策略;监测与评价;国际合作等等。同时以巴西的种植替代经验为基础制订了在烟草种植区域建设高效率多样化生产的方法框架,供各缔约方参考借鉴。
2013年,孟加拉国、斯威士兰将替代生计写入烟草控制法。孟加拉国通过了《烟草控制法修正案》,授权政府制定政策干预、限制烟草种植。亚洲发展银行在5年里提供4000万美元,为烟草种植者开展作物多样化工程。斯威士兰通过了新的《烟草制品控制法案》,要求为烟草种植者提供可行的替代生计,保护并提高其经济收益等。
“研究、监测和信息交换”履约进展
2012年,有65个缔约方为烟草控制活动提供培训和支持。74个缔约方已建立有关烟草消费数据的流行病学监测系统,大部分监测系统能够覆盖与烟草消费相关的社会、经济及健康问题,包括烟草消费模式、烟草消费的后果、接触烟草烟雾等。89个缔约方建立并维护了国家烟草控制的法律和法规数据库,大部分数据库包含了烟草控制执法情况的信息。
2013年,俄罗斯、蒙古、斯威士兰等缔约方在研究、监测和信息交换方面取得了进展。俄罗斯政府投入35亿卢布,在每年进行的未成年人体检中加入一项测试,检测10岁以上的中小学生(涉及2670万名学生)是否吸烟。2013年,蒙古授权设立“健康促进基金会”,负责开展烟草控制和健康促进方面的项目,赞助预防因使用烟草导致疾病的活动,提升公众对烟草危害的认识,监控烟草控制进展,开展烟草消费及健康、经济后果方面的调研等。斯威士兰要求开展烟草制品使用和烟草烟雾接触的危害性、健康风险和致瘾性方面的科学研究,并加强信息宣传。
“合作及技术提供”履约进展
2012年,约30个缔约方在转让技术、加强控烟规划、支持培训和宣传、提供物资和设备等领域接受或提供了援助。仅有约10个缔约方在尼古丁成瘾的治疗及研究方面接受或提供了援助。澳大利亚、比利时、加拿大、芬兰、法国、爱尔兰、荷兰、新西兰、韩国等缔约方曾为其他缔约方履约提供了援助。
“财政资源”履约进展
世卫组织无烟草行动司为实施《公约》提供了财政支持。除各国政府、世卫组织和公约秘书处为许多发展中缔约方和经济转轨缔约方的履约工作提供资金外,近年来,一些非政府组织也提供了大量经费在世界各国开展控烟工作。
全球履约趋势分析
伴随《议定书》的签署以及《公约》相关实施指南的陆续通过,各缔约方履约活动越来越全面和深入,社会公众对烟草控制的支持显著增加,全球烟草行业面临的形势和挑战日益严峻。
烟草控制措施日益严苛。伴随履约全球化的发展,一些激进国家的控烟法律和经验被不断地宣传和放大,从而促使更多的国家制定出日益严格的控烟措施。如巴西、新加坡、乌拉圭、俄罗斯、土库曼斯坦等缔约方禁止电子烟;澳大利亚、韩国、俄罗斯等缔约方不断扩大禁烟的公共场所范围;加拿大、新西兰、俄罗斯等缔约方禁止零售网点展示烟草制品;新西兰、西班牙等缔约方禁止烟草行业开展“企业社会责任”活动;法国、英国、新西兰等缔约方考虑效仿澳大利亚实施烟草制品素包装等。
超越《公约》的控烟行动有所增加。欧盟出台的2014年《烟草制品指令》提出了一些超前而严厉的烟草管制措施,如禁止烟草制品具有特征风味、强制要求使用图片警语、组合健康警语占包装正反面面积的65%、引入跟踪和追溯制度、对电子烟采取严格监管等,这些要求明显超出了《公约》明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新《指令》生效后,将对欧盟28个成员国产生法律约束力,这将导致欧盟成员国有义务采取明显高于《公约》要求的控烟措施,极大改变欧洲各缔约方的控烟法律规定,进而对世界各国履约进程产生广泛深远的辐射性影响。此外,一些控烟非政府组织如框架公约联盟等不断通过参与控烟谈判、干预各国控烟政策等手段,对世界各国的控烟工作施加影响。
控烟履约保障机制日益完善。一是政治保障充分,各缔约方对控烟履约工作更加重视,普遍制定烟草控制规划,建立履约协调机构,成立专门的基金会,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控烟活动。二是经济支持充分,世卫组织、各国政府机构、非政府组织等为各国控烟运动提供了大量的资金和援助。三是舆论宣传充分,在政府卫生部门和民间控烟团体的推动和影响下,大众传媒广泛宣传控烟政策,介绍烟草危害,监测烟草流行,吸烟有害的观念日益深入人心,烟草控制措施得到越来越多普通民众的认可和支持,为推行更加严厉的控烟措施奠定了舆论基础。
控烟履约国际合作不断加强。《议定书》为打击烟草制品非法贸易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方案,核心措施之一是实施有效的跟踪和追溯制度,以确定烟草制品的来源和脱离正常渠道的环节,该制度的有效实施有待各缔约方紧密配合,通力合作,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国际合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愈发显现。烟草制品成分、释放物的检验检测需要建立专业的烟草实验室,研究难度大,研究周期长,资金投入高,也有待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深化国际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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