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在线据《法制日报》报道 7月19日,美国佛罗里达州的彭萨科拉陪审团就辛西娅·鲁滨逊状告雷诺烟草公司的索赔案正式作出裁决,判处被告向原告支付236亿美元的惩罚性赔偿。这一裁决随即引起各界广泛关注和议论:诸如这样巨额的惩罚性赔偿会否得到执行,对美国烟草行业会产生多大影响;如果最终不能得以执行,法院频频对烟草公司开出巨额罚单又有什么意义,会否削弱法律的权威性等都成为讨论的热门话题。
辛西娅是迈克尔·约翰逊的遗孀。迈克尔从13岁就开始吸烟,并于1996年死于肺癌,年仅36岁。在2006年佛罗里达州最高法院推翻地方法院对一起源于1994年的“集体诉讼”的裁定后,辛西娅于2008年代表其已故丈夫提出了单独索赔诉讼。
在“1994年集体诉讼”案中,佛罗里达地方法院于2000年裁决烟草公司向受害人及其亲属赔偿1450亿美元,但佛罗里达最高法院认为,地方法院“量罚过度”,不仅大幅降低了赔偿额度,并裁决这类索赔案不应作为“集体诉讼”,受害人及其亲属应单独提出诉讼。这起“集体诉讼”涵盖了佛罗里达州30万至70万名吸烟受害人及其亲属。
巨额判赔渐成趋势
彭萨科拉陪审团的“巨额判罚”,不仅使之成为“1994年集体诉讼”后的单独诉讼中赔偿额度最大的一起判罚,也使之成为近年来美国法院在“烟草索赔案”中判赔额度第二高的裁定。在2002年,洛杉矶地方法院曾对一起“烟草索赔案”作出过280亿美元赔偿的裁定。
近年来,美国法院对“烟草索赔案”做出巨额赔偿裁定渐成一种趋势,判处的赔偿数额动辄数百万、上千万美元,甚至以亿计算。去年8月,美国劳德代尔陪审团裁定,雷诺烟草公司应赔偿一名于1995年死于肺癌的吸烟者的家人3570万美元。另外,坦帕陪审团也做出烟草公司支付一名因吸烟而去世的吸烟者家人250万美元的赔偿裁定。
一些高额赔偿裁决也得到了上诉法院及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支持。去年6月,烟草公司要求撤销地方法院作出的赔偿吸烟受害者700多万美元裁定的上诉,遭到美国最高法院的拒绝。同月,美国第一区上诉法院维持了给予一吸烟受害人遗孀2000万美元的惩罚性赔偿的裁定;而在一年多前,该上诉法院以“量罚过度”为由,推翻了针对雷诺烟草的4080万美元的赔偿裁定,要求重新计算赔偿额度。9月,美国第三区上诉法院支持对美国第三大烟草公司罗瑞拉德烟草公司赔偿受害人总共3500万美元的判决。
而在美国各地的“烟草索赔案”中,佛罗里达州更引人注目。在该州,不只索赔案数量大,而且受害人的胜诉机率也大得多。据有关数据显示,佛罗里达州还未结案的“烟草索赔案”仍有8000多起。美国东北大学法律学院公共健康研究所执行主任戈特利布表示,在佛罗里达州的有关案子中,原告胜诉的比例高达三分之二。美国东北大学法律教授戴纳德表示,辛西娅案的裁决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因此将能够在未来被大量复制。
产业风险仍然可控
尽管烟草公司在一审中被判赔的可能性和赔偿额度往往很大,但最终并不能都如数得到执行。即使在上诉中仍难完全被免除赔偿责任,其对烟草公司的影响仍在可控范围,不会对烟草公司的生存或整个烟草产业造成致命打击。
美国法律专家和产业分析人士普遍认为,在上诉中,辛西娅案的巨额赔偿,即使不会被完全否决,赔偿额度也“肯定”会大大缩水。在2002年洛杉矶的280亿美元的赔偿案中,在烟草公司提出上诉后,最终被修改为2800万美元。作为原告的辛西娅在陪审团作出裁决后也表示,她真正能得到多少赔偿并不重要,但这一裁定确实让烟草公司感到“震惊”。涉案的雷诺烟草公司高级官员已经表示,他们将“随即”采取“判后行动”,提出上诉。
虽然美国烟草公司目前官司缠身,但分析人士认为其总体赔偿责任尚在“可控”范围。“让烟草远离儿童运动”的发言人威尔莫表示,这一裁定足以显示,烟草公司面临的压力远较华尔街分析人士所说的要大。美国最高法院今年已决定不再受理佛罗里达州的“烟草索赔案”。华尔街分析人士格罗维表示,雷诺烟草公司迄今已支付了1.14亿美元的赔偿金,可能还要为多起未结案件支付1.85亿美元。
戈特利布认为,作为被告的烟草公司会绞尽脑汁进行上诉,从而得以拒绝履行赔偿责任。同时,独立的案件赔付不足以构成大的威胁,而要形成全美各地数以千计的“烟草索赔案”同时进行而使烟草公司无法承受的“大局面”,也几乎没有可能性。除佛罗里达州外,在美国其他地方,高额的诉讼费和严格的起诉要求,如受害人需证明烟草公司的责任等,往往使吸烟受害者望而却步,欲诉而不能。
就在彭萨科拉陪审团做出巨额赔偿裁定的同一周,雷诺烟草公司宣布了新的“扩张”计划,将投资250亿美元,收购美国现在的第三大烟草公司罗瑞拉德烟草公司,从而坐稳“美国烟草老二”的位子。万宝路的生产商奥驰亚集团,仍是美国第一大烟草公司。这一“扩张”计划有望于2015年上半年结束。
反烟因素影响裁决
彭萨科拉陪审团以其巨额赔偿的裁决,再次引起了各界对“烟草索赔案”的关注,也在各种媒体上被广泛报道,可谓是吸足了“眼球”。但是,考虑到这类巨额判罚最终得到执行的可能性不大等因素,一些法律专家和分析人士也开始对法院频频做出这样的裁定的效果乃至其对法律权威性带来的影响提出了质疑。
雷诺烟草公司高管在彭萨科拉陪审团宣布裁定后就表示“不能接受”。公司执行官拉伯恩指责这一裁定“非常过分”,也是“州和联邦法律所不许可的”。他说,这一裁决远超出“合理与公平”范畴,与所提交的事实完全不相符。他在一份声明中表示,他们将提出上诉,相信法院会遵守法律,不会允许这种“失去控制”的裁决的成立。
有法律专家表示,虽然开出高额罚单会起到发出“强调”的一定作用,但他们也建议,陪审团应更理智一些,他们应该会知道这样的巨额判赔裁决是“站不住”的。
一些分析人士也认为,陪审团频频作出高额赔偿判决,也可能受到持续的反吸烟运动的影响。他们认为,自1990年代中期以来,陪审团对吸烟危害性的认识也在增加,因此,他们可能希望借此推动其他陪审团也开出高额赔偿裁定,从而对烟草公司予以更大的打击。
美国杜克大学法律学院的陪审行为专家维德马表示,一些陪审团可能只是想以超出原告提出的巨额赔偿数字来惩罚烟草公司。
同时,一些观察人士也担心,这种掺带“非法律因素”的高额判赔裁决,不仅延长了审案时间,造成大量“不必要的浪费”,也可能会使法律的权威性受到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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